为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,强化信用监管,扩大社会监督,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等规定,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:
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0日。
附件1: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
附件2:关于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的起草说明
市场监管总局
2019年7月10日